企业分立或合并后,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案例】
某大网站吞并(合并)了一家小网站后,老板决定要裁掉原小网站的大部分员工。一些小网站的老员工看到新老板这种态度,知道在这儿继续工作是不可能了,于是,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求享受经济补偿金。
"想拿经济补偿金,得找你们原来的老板去要。因为你们的劳动合同是跟小网站签的,我们大网站不应承担这个补偿义务。"新老板给了员工们这样一个答复。
这些员工赶紧找到了过去的老板。
"咱们的小网站整个卖给了大网站,现在我已没有任何财产了。你们说,我拿什么给你们做补偿?"原来的老板两手一摊,表示了自己的无能为力。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企业出现合并、分立的情况也是现实中经常发生的事情。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合并包含两种情况。一种是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都不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并成为一个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新设合并;一种是一个用人单位不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权利义务一并由另一个用人单位承担,即吸收合并。分立是指一个民事主体分解为多个民事主体。
《劳动合同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劳动者与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后,企业法人的变更(分立或合并),并不意味着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同时终止;企业法人发生变更后,其原法人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应当由继承其权利义务的新法人承担。
案例中的小网站被大网站兼并,属于法人之间的合并。大网站成为了原小网站的权利义务承受者,它完全有义务对小网站的员工进行安置,有责任承担原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因此,尽管大网站没有与小网站的老员工们签订过劳动合同,但它也要承担原来小网站与员工之间的合同义务,它要想、裁减小网站老员工,至少也要承担补偿义务。也就是说,员工们有权要求大网站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而无权再去找原来小网站的老板。{
律师提示
通过上述一系列的案例和分析可以看出,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企业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别要注意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权、休息权和人身安全。另外,在企业合并、分立时,劳动合同要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律师:崔清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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